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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3〕119号
发布日期:2016-12-05   阅读次数:622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3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监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监察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高检院: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200374号),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