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对2017年之前历史遗留的保证金进行清理,现将关于如何清理保证金账款的流程通知如下:
(1)由相关学院、部处通知到本单位教职工,于2020年12月10之前由采购申请人联系供货单位到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然后到计划财务处核算中心8号窗口办理退款。
(2)未能取得联系无法偿付的,学校将于2020年12月20日之前进行统一处理。
请各学院、部处积极配合!
计划财务处 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