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13~2014学年教材
三、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3月27日
四、更正理由:
采购人要求
五、更正事项:
1、原评分标准中“近三年内企业获得过县(市)级以上(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得2分,区级得1分”改为“近三年内企业获得过县(市)级以上(含)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称号,及相关荣誉证书的,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得2分,区级得1分”。
2、原评分标准中“2010-2012年浙江省内用户总教材款(码洋)达到八千万以上得7分,每降低一千万扣0.5分。(以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准)”改为“2010-2012年浙江省内用户总教材款(码洋)达到五千万以上得7分,每降低一千万扣0.5分。(以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