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东岳校区商店招租项目(2014-ZK-TP0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由于笔误,现做如下更正: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第三部分第三条第(六)款第2点由“2、谈判响应方应将商务资信和技术文件合成一本,按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编制并装订成七册(必须采用胶装,活页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改为“2、谈判响应方应将商务资信和技术文件合成一本,按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编制并装订成六册(必须采用胶装,活页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