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控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采购的二次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9浏览次数:1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保卫处监控报警系统维修保养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2015—ZK—TP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学校自行组织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万元)

监控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2

9.8

 

合格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有安防三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须在杭州市内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谈判文件: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日期:2015年11月 20日至2015年11月 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0:30、下午13:30-15:30。

3、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904室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1—87713573。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公司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后两项则无需提供)

5、  安防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表及法人授权书下载地址:http://cgzx.hdu.edu.cn

九、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至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高新支行,帐号:1202026209008806216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前凭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换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务处收据,并且必须在开标时出示。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5年12月1日上午9时整,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70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将于2015年12月1日上午9:00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703室进行。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行政楼904室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1—87713573  传真:0571-86878697

服务要求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0571-86915119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采购中心

                                                           2015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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