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委托,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安防设备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ZZCG2017L-CS-1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实验室安防设备等项目 | 1 | 批 | 48.8289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7-09-19 至2017-09-26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政府采购网址采购公告自行下载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10-09 14: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5评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7-10-09 14:0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5评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标项一: 0.00元。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1-88907715
传真:0571-88907751
2、采购人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联系人:崔丽丽
联系电话:153720737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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